早餐這種東西,對我來說有一種神聖浪漫的感覺。一起吃晚餐的人,可以是任何人,任何陌生人、新的約會對象、有趣或不有趣的朋友、一樣來不及吃午餐的同事與他帶來一起吃飯的陌生朋友,簡單說,葷素不忌。但一起吃早餐的人,卻一定是親密的人,比如說,家人、很熟很熟的朋友、很喜歡的同事、或是男友。
對,或是男友。
我吃早午餐店的習慣,起源於大學前後那一波歐美早午餐風潮,什麼NY BAGEL、樂子、咖啡弄、中西美食、美好年代、Paul…巴拉巴拉。什麼班尼迪克蛋、蘑菇炒蛋、歐姆蛋捲…巴拉巴拉。如果你曾經經歷過那段時光,你一定吃過其中一道菜,或踩過其中一間店。那時候,吃早午餐是一件很時髦的事情。
我跟男友有各自喜歡的早午餐店,他喜歡貳樓、我喜歡樂子(而且還要是瑞安街的樂子。)嗯,與其說喜歡,不如說在我們的記憶中佔有一定地位。畢竟…如果有人想知道的話,47以前大學時候的打工就是在貳樓,對內外場工作算有一定程度了解。某一年我生日(那時我還不知道他曾在貳樓打過工),他也帶我去貳樓慶祝,還準備了蛋糕小驚喜。雖然男友嘴上沒有說過什麼好聽話,但我依稀能感受到他的心意,他就是想把他喜歡的、他覺得好的,都跟我分享。
因此我對二樓好感度飆升不少,他很快的也成為我喜歡的早午餐店之一。
現在這年頭,已經不流行吃洋風早午餐了,流行吃改良式的台式早餐,最好是裝潢很潮或很清新韓系,營造出一種設計感。價格便宜一點點,但拍起照來更好看,我們也很久沒有去樂子或貳樓了。
剛好,四月底的某個週末,早上約了一個十點超級早,說好了去中山區的貳樓,進行一趟好久沒有過的早餐約會。特地把相機帶出門記錄下,幸福滿溢,甚是歡喜,特此紀念。

至於瑞安街的樂子為什麼是我最喜歡的早午餐店,或許我們以後可以另開一篇文章給大家說明:)